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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用地审批流程?

70 2025-04-12 13:22

一、猪场用地审批流程?

新建养猪场需要办理的证件有:(1)农业设施用地使用手续(请咨询当地国土部门);(2)项目备案(请咨询当地发改部门);(3)环评(请咨询当地环保部门);(4)《动物防疫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其中由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办理的有关新建养猪场的证件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具体办理事宜,可咨询您所在当地的水产畜牧兽医部门。

一、《动物防疫合格证》审批

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第二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的,应当向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并编印装订成册:

1、《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2、场所地理位置示意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3、设施设备清单;

4、管理制度文本;

5、工作人员名册及身体健康证明;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

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申请领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种畜禽生产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3、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或学历证明;

4、种畜禽来源证明;

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申请领取经营畜禽原种场、祖代以上(含祖代)种畜禽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除提供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种畜禽性能测定报告。

二、建猪场用地建猪场那个林木用地占用地怎么个补偿规定?

首先要搞清楚,你的猪场用地,是否经过有权机关批准,如果未经批准,就是违法用地,需拆除的,也就不存在补偿了。

三、猪场使用母猪产床有哪些好处呢?猪场使用母猪?

母猪产床又称为高培产仔床是一种综合猪栏,它是供母猪分娩和哺育仔猪的场所,由于采用高床饲养,床上产仔,可以大大的减少母猪的疾病发生率,提高仔猪的成活率。

农盛乐母猪产床又称高培产仔栏,主要由母猪定位架、母猪产床仔猪围栏、仔猪保温箱、漏粪地板、母猪食槽和小猪补料槽等组成。 限位架最下边的一根栏杆上面焊有弯曲的档柱,用以保护仔猪,而不影响仔猪吃奶。

设备规格:3.6*2.75mm双体2个母猪位

适用范围:母猪产仔,仔猪哺乳阶段

农盛乐母猪产床具有以下的作用:

1、母猪部分球墨铸铁板,解决承重问题;

2、小猪部分采用高强度复合塑料板,在相对低温环境下不会使小猪腹部受凉。

3、限位设计,防止仔猪被压死,便于对母猪和仔猪的管理;

4、母猪后部限位设计,使母猪小便时准确定位;

5、优质的保温设备,为初生小猪提供30℃左右的小气候和小环境;

6、提供良好的卫生条件,能防止活物积存和细菌的繁殖,减少仔猪疫病

四、建猪场用地审批流程?

1、经营者拟定猪场建设方案与用地相关村支部协商土地使用年限、用途、交还、违约等事项,签订用地协议;

2、经营者将用地协议和建设方案提交给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提交县级政府进行审核;

3、县级政府通过审核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用地协议等后,对是否适合建行猪舍进行相关批复。

五、规模猪场公母猪比例?

好像是:后备20 青20 壮40 老20。

公母猪的比例,一般1:20-25(本交),1:100(人工受精)。

六、猪场用地没报备怎么处理?

猪场用地没有报备,那么处理的意见就是拆除猪场,因为猪场属于违建,那么只有将手续全部补全以后,才可以进行使用。

而不是手续没有完成就去使用,但是既然已经建立起来,那么这个时候该认罚的时候认罚,尽快处理猪场用地报备工作,这合情合理的请求不要拆除。

七、小型猪场用地需要批不?

一般需要批。

建养猪场,是对土地使用的用途改变,应当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经营用地。获得批准方可建厂。如果有当地政府规范性文件鼓励开办养猪,可以持该文件,去申请用地,一般可以获得批准。

八、农村小型猪场用地怎么审批?

不用审批,到当地的乡政府备案就是了。

九、从猪场买的母猪能做后备母猪吗?

种猪才能做后备母猪,商品猪不能做。

十、什么用地可以建猪场?

1、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2、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根据养殖规模确定用地规模;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

3、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原有养殖设施用地进行生猪养殖生产,各地可进一步制定鼓励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