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综合执法有?
农业执法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简称,农业行政执法内容包括种子执法、农药执法、肥料执法、植物检疫执法、动物防疫执法、种畜禽管理执法、兽药执法、饲料执法、渔业执法、草原执法、农机品监理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等。
二、农业综合执法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13.《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14.《兽药管理条例》
15.《农药管理条例》
16.《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17.《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18.《植物检疫条例》
19.《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等
三、农业综合执法怎么考?
答:考农业综合执法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年龄要求:招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30日至2004年1月30日期间出生)。
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学位)和相应专业要求,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农业综合执法股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林业、畜牧业、农机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相关工作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农药、种子、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三)负责兽药(含蚕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养殖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四)负责农产品(含果蔬产品、畜产品、乳品等)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五)负责动植物(含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动植物资源保护等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六)负责林地、林业资源、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七)负责农业、畜牧业、林业、农机生产、经营、使用等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八)指导全市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工作。
(九)接待处理有关人员来信来访工作。
(十)承办市农业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股职责?
(一)负责拟订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和各专项执法工作方案,经县农业农村局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研究、规划农业行政执法设施装备、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负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行政执法。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行政执法。负责植物检疫、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依据法定职责参与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事故的纠纷调解和处理。负责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和农业生产秩序。
(三)负责畜禽养殖、屠宰、运输、经营等领域的动物卫生监督、动物检疫、动物诊疗、生猪屠宰管理的行政执法。
(四)负责渔业生产、渔业捕捞、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水产品检疫、水生生物与资源环境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负责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以及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行政执法。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六)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依法应对涉及农业行政执法的突发性、紧急性、群体性事件。依法受理并做好涉及执法范围内群众举报、投诉、信访等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农业综合执法立案程序?
答:农业综合执法立案程序:
1、对于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在处罚后应采取补填《立案登记表》的形式予以补办立案手续,补办手续应当于日内完成。
2、其他案件,应由执法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报有关负责人批准立案。
3、有关批准立案的负责人,应在收到《立案审批表》后尽快决定是否立案。
4、所有立案手续应在七天内完成。
5、对于有关机关书面提请处理的案件,监督所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将《不予立案通知书》告知相关行政机关。
七、农业综合执法目录意义?
农业执法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简称,它是伴随着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作风实现农村法制建设的重要价值目标而提出的重要制订改革。是政府部门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具体形式。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有关条款对此都有具体的明确规定,从而为各级人民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确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实行综合执法的权力和义务赋予了法律的效力和意义。
具体运作包括以下方面:成立执法机构,统一执法人员,统一执法证件,执法文件、执法标志等,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统一执法程序,以强化和完善执法行为的制度性和规范性。 农业行政执法内容: 种子执法、农药执法、肥料执法、植物检疫执法、动物防疫执法、种畜禽管理执法、兽药执法、饲料执法、渔业执法、草原执法、农机品监理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等。
八、农业综合执法的内容?
内容包括:农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产品销售,农机监理,畜牧(宰杀)防疫,渔政,农经,森林防火,桔杆禁烧,水资源保护,耕地保护等
九、农业综合执法指导目录?
以下是我的回答,农业综合执法指导目录是农业农村部根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制定的文件,旨在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农业农村部门依法行政。该目录涵盖了多个方面的执法事项,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对于种植业,该目录列出了涉及种子、农药、肥料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如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上市销售、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等;对于畜牧业,该目录列出了涉及兽药、饲料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如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在饲料中添加禁用物质等;对于渔业,该目录列出了涉及渔业资源保护、水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如违规捕捞、使用禁用渔具等。该目录还规定了各个执法事项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等内容,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需要注意的是,该目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该目录也会随之调整和完善。因此,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需要随时关注该目录的更新情况,以便及时调整执法工作。
十、农业综合执法队有执法权吗?
有。农业执法大队的职权:负责管理执法队链迅伍、农业政策法规宣传咨询、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组织听证、应诉、理赔,负责举报登记、统计报表和相关档案管理;负责农资、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瓣资格审查与登记工作;负责执法大队内部日常工作、重大案件和执法力量配备的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