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虚拟货币市场的波动,“显卡挖矿”一度成为热门话题,不少个人和企业曾通过高性能显卡参与虚拟货币“挖矿”,试图分享数字经济红利,随着我国对虚拟货币监管政策的明确,显卡挖矿的合法性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本文将从法律政策、监管动态及合规实践三个维度,全面解析“显卡挖矿虚拟货币是否违法”这一问题

政策演变:从默许到全面禁止,虚拟货币挖矿迎来“强监管”时代

虚拟货币“挖矿”本质是通过大量计算能力竞争记账权,获取虚拟货币奖励的过程,其高能耗、投机性等特征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存在冲突,回顾政策脉络,我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经历了从“关注风险”到“全面清退”的升级:

  • 早期阶段(2013-2017年):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但并未直接禁止挖矿行为,这一时期,部分地方政府因挖矿产业对GDP和就业的短期贡献,曾持默许态度。

  • 风险警示阶段(2017-2020年):随着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挖矿导致能耗激增、金融投机等问题凸显,2017年,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首次明确“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不属于合法商业活动,需引导退出”,2020年,国家发改委将虚拟货币挖矿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淘汰类”,要求各地“全面清退”。

  • 全面禁止阶段(2021年至今):2021年9月,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924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包括挖矿、交易、兑换等)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挖矿“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标志性文件标志着我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进入“零容忍”阶段。

法律定性:显卡挖矿为何被认定为“违法”?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显卡挖矿虚拟货币的违法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属于“淘汰类”活动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明确,“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要求“淘汰期限为2020年,原则上应于2020年底前淘汰”,2021年,国家发改委进一步强调,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坚决立即停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新建、扩建挖矿项目,显卡挖矿作为虚拟货币挖矿的主要形式,其高耗能特性与我国“双碳”目标直接冲突,不符合绿色低碳发展要求,被纳入淘汰类具有明确的产业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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