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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流通效率与提升策略?

273 2024-03-29 15:21

一、农产品流通效率与提升策略?

积极“拥抱”新技术 加速数字化转型

“数字化发展应该说可能是未来5到10年全球最为重要的发展趋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微指出,数字化的推进,对传统的农产品市场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创新的动力,从全部商品的覆盖、线上线下的互动、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互动等方面都在加快推进。而且,农产品的流通,随着数字化的推进,正在从过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变为资金技术数据密集型产业。

未来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发展,将借助数字化形成资本、数据、技术和人力资源的高效聚集。王微表示,过去,农贸市场是“散”、“小”的,经济能力很弱,但是如今通过数字技术的应用,能够促进服务创新和营销方式的创新,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可以加入到社区团购、外卖系统中,实现线上和线下的结合,虽然对传统的农贸市场有很大的冲击,但是带来了新的投资、新的机遇。

数字化是企业发展的必选项,企业应当加快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转型。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董事长张玉玺认为,农产品从产地到批发市场的集散功能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发生太大改变,但是,从批发市场销往消费终端的物流,将呈现多元化的趋势。城市配送、便民服务、社区电商、网络店铺、抖音、快手等直播带货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开拓了市场新增量。

流通体系迎来重大变化 供应链建设进一步强化

王微强调,“十四五”期间,我国商品流通体系将出现一些重大变化,特别是在物流方面,国家正在加快打造“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这会推动整个农产品流通的格局变化。未来,整个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的基础设施会进一步的网络、立体化,形成新的通道,形成高效率流通的枢纽,农产品市场体系可以借此提升效率和发展水平。

“传统农产品流通体系信息割裂、资源分散、链条冗长、服务匮乏,亟需通过数字化新流通连接节点,赋能产业主体、提升行业效率、重构链路价值。” 中国地利集团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秦湘指出,传统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中,生产端标准化程度低,缺乏准确的需求信息,呈现“小、散”的特点;流通端流通链条长,损耗多,流通成本占总成本比重大。

秦湘认为,农产品流通综合服务数字化平台的建设是现代农产品物流园的发展趋势。农批市场应当继续以科技和服务为驱动,充分发挥衔接上下游的渠道优势,为上下游企业、个体农民、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提供涵盖产销信息对接、交易撮合、物流供应链、农产品溯源、金融保险等在内的一站

二、蔬菜类农产品流通成本有多高?

蔬菜类农产品的流通成本包括采摘、包装、运输、仓储、销售等多个环节。其中,采摘和包装环节的成本相对较低,但运输、仓储和销售等环节的成本较高。

这主要是由于农产品的易腐性和季节性导致了存储和运输成本的增加,同时市场竞争激烈也导致了销售成本增加。

因此,蔬菜类农产品的流通成本相对较高,需要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中间环节的成本来实现降低流通成本的目标。

三、农产品物流的流通渠道有哪些?

批发市场。批发市场的模式非常简单,产地流转到集散地,然后再到农贸市场、餐饮店,最后到消费者的手中。

该渠道以大宗农产品为主,如白菜、大蒜、茄子、西瓜、苹果等,交易具有显着的季节性,所供应产品一般以当季蔬菜、水果为主。不能否认的是,批发现在仍然是农产品一个主渠道和基础渠道。

四、邵奉店南地是要建农贸市场吗?邵奉店南地是要建农贸市场吗?

邵奉店南地是要建农贸市场的。邵奉店南地的建设目的是为了满足当地居民的农产品购买需求,提供便利的购物环境。建设农贸市场可以促进农产品的流通,方便农民销售农产品,同时也方便居民购买新鲜的农产品。农贸市场的建设还有助于推动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提高农产品的销售额。因此,邵奉店南地建设农贸市场是有必要的。此外,农贸市场的建设还可以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农贸市场不仅可以提供农产品的销售,还可以引入其他相关业务,如餐饮、小商品等,进一步丰富市场功能,增加市场吸引力。因此,邵奉店南地建设农贸市场对于当地经济的发展也具有积极的影响。总之,邵奉店南地建设农贸市场是为了满足居民的购物需求,促进农产品流通,推动当地农业经济发展,并提供就业机会。这将对当地居民和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传统农产品流通模式?

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模式主要为:农户–收购商–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消费者。

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模式环节多、渠道较长,从而及易造成农产品的损耗,使得流通的成本高,而且对农产品的质量影响较大。会形成农产品的价格较高,从产地到消费者手中价格会高出2倍左右,这样农户感觉赚不到钱,消费者抱怨价格过高,对供需市场造成不利的影响。因为运输的时间过长、运输途中不能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导致到消费者手上时农产品质量会大打折扣,这样一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也成了现代消费关注的重点。

六、农产品流通具有哪些多变性?

我国农产品流通中的多变性表现在:

1.农产品流通环节增多。农产品流通遵循“生产基地—经纪人—批发市场—零售商—市民”的路径。这样的流通模式中间商比较多,增加了流通环节,不利于保持农产品的生鲜性。

2.物流基础设施不完善。我国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落后,严重阻碍了农产品流通。导致供销脱节时常发生。

3.农产品物流节点布局不合理且流通效率低,妨碍了农产品的正常流通。

4.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低,辐射带动能力不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差。

七、农产品流通政策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

流 通 体 系 建 设 的 意 见

国办发〔201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我国是鲜活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为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平稳产销运行、保障市场供应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一)主要目标。以加强产销衔接为重点,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完善流通链条和市场布局,进一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建立完善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保障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二、重点任务

  (二)加强流通规划指导,促进市场合理布局。制定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指导文件,明确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并完善本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等鲜活农产品网点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的鲜活农产品市场网络。

  (三)加快培育流通主体,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推动鲜活农产品经销商实现公司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鼓励流通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扶持培育一批大型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运输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促其做大做强,提高竞争力。

  (四)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加强鲜活农产品产地预冷、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冷藏冷冻、冷链运输、包装仓储、电子结算、检验检测和安全监控等设施建设。引导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和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生鲜超市、平价商店等鲜活农产品零售网点。发展电子商务,扩大网上交易规模。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引入拍卖等现代交易模式。加快农产品流通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

  (五)大力推进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积极推动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鼓励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学校、酒店、大企业等最终用户与农业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降低对接门槛和流通成本,扩大对接规模。多措并举,支持农业生产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社区菜市场直供直销,推动在人口集中的社区有序设立周末菜市场及早、晚市等鲜活农产品零售网点。

  (六)强化信息体系建设,引导生产和消费。加强部门协作,健全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农产品信息网络,及时发布蔬菜等鲜活农产品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完善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联通主要城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时交易系统,加强大中城市鲜活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七)完善储备调运制度,提高应急调控能力。建立健全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完善农产品跨区调运、调剂机制。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合理确定耐贮蔬菜的动态库存数量,保障应急供给,防止价格大起大落。

  (八)加强质量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加快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建立鲜活农产品经常性检测制度,实现抽检标准、程序、结果“三公开”,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鲜活农产品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监督销毁。

  三、保障措施

  (九)完善财税政策。各级人民政府要增加财政投入,通过投资入股、产权回购回租、公建配套等方式,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菜市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在农产品主产区、集散地和主销区,升级改造一批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示范作用,带动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完善农产品流通税收政策,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十)加强金融支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把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作为涉农金融服务工作重点,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合理把握信贷投放节奏,为农产品经销商等集中提供初级农产品收购资金,加强对农产品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和农户的信贷支持。发挥地方各类涉农担保机构作用,着力解决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小企业融资担保能力不足问题。鼓励保险机构研究开发鲜活农产品保险产品,积极引导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投保,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保费给予适当财政补贴。

  (十一)保障合理用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对于政府投资建设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按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但禁止改变用途和性质。

  (十二)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鲜活农产品市场进场费、摊位费等收费的管理,规范收费项目,实行收费公示,降低收费标准。对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农产品市场,可以按法定程序将有关收费纳入地方政府定价目录,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并依据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收费标准。严厉打击农产品投机炒作。做好外资并购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安全审查工作。

  (十三)提供运输便利。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保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畅通,坚决落实免收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费的相关政策。积极为鲜活农产品配送车辆进城提供畅通便捷有序的通行和停靠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城市使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鲜活农产品专用运输车型。

  (十四)健全相关制度。加快农产品流通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标识规范化、产品品牌化。抓紧研究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准入、布局、规划、监管和政策促进等问题,为农产品批发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加以推进,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提高大中城市鲜活农产品自给率。充分发挥农产品流通行业组织的协调和服务作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要会同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银监会、保监会、供销总社等部门和单位加强督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