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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还能回到大集体时代吗?

273 2024-11-16 21:49

一、农村土地还能回到大集体时代吗?

不可能。因为土地集体经营体制已经被土地家庭经营承包的新型制度所代替,并且事实已经证明承包的优越性远大于大集体时的制度,所以再不会回到大集体时代。

这一点已经被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肯定。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家庭承包经营的模式发展又遇到了新的瓶茎,又出现了新的情况和问题,比如不利于科学的种田,机械化生产,粮食产量不高,等等一些问题。

所以,现在国家提倡土地依法流转承包,村民可以将自己少量的土地依法流转承包给种粮大户,种粮专业户,出包人可收取出包费。

而承包人则可以发挥自身优势,可以进行集约化生产,增加投入,实现机械化大规模耕种,进行科学种田,增加产量

二、辽宁农村大集大全?

我们老家五天一集。

我们附近五个乡镇联合开集,五天一集,周而复始。我们那个镇是每月的二号,七号,十二号, 十七号,二十二号,二十七号,每月六天,老百姓买东西特别方便,大集上有吃的(方便食品,米面,蔬菜,肉类,水产品),日常用品 ,生活用品,生产工具等,应有尽有,你想买的东西,大集上几乎都能买到。

三、山东农村大集小吃?

回答:山东农村大集小吃有:

比如我们沂蒙山区的临沂市,境内农村大集众多,也非常有名,每到赶集,我们都要吃上一顿拉面或捣鱼刺,还有出了名的猪肉丸子汤…等等。

四、农村大集是什么?

        就是固定日期在固定地方进行商品交易的地方。参加人员称赶集,一种民间风俗,南方称作“赶场”、“赶山”、“趁墟”。集市是指定期聚集进行的商品交易活动形式。主要指在曾经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时代或地区遗留下的一种贸易组织形式。又称市集。赶集是劳动人民生活中所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赶集也具有时间性。

五、农村大集费用多少?

答题公式1:++ 农村大集费用因地区而异。1, 在一些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大集通常是每月一次或每季度一次,需要买家和卖家双方搭建临时摊贩,摆放出售商品,所以费用相对较低。2, 在一些发达地区,如村庄大集、市场运营较好的地方,需要买家和卖家事先预约摊位,并缴纳一定的摊位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费用,费用比较高。除此之外,一些大型活动的场地租赁费用、宣传费用等也需要计入总费用。3, 总的而言,农村大集费用因地区而异,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六、农村大集的歌曲?

简单的幸福,骑着毛驴去赶集,故乡芬芳,怀念青春,人间第一情,复兴的力量,赶集,沙漠骆驼等等这些歌曲都是适合农村大集的歌曲,很有氛围和意境

七、农村哪有大集市?

农村地区也有大集市,一般是在县城或者集镇上举办。这些集市可以是定期的,比如每周或每月的某一天,也可以是节假日举办的。大集市中会有各种各样的商品,包括生活必需品、蔬菜水果、畜禽肉类、家居用品等。此外,还有许多小摊贩卖自己种植或者制作的特色产品,如土特产、手工艺品等。大集市不仅为农村居民提供了便利,还成为了当地文化交流和社交活动的重要场所。

八、农村转让土地合法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我们通常所讲的土地转让,是指的是土地使有权转让。

农村宅基地合法转让必须要符合下列条件:

转让的宅基地上面有房;转让的房子必须有合法权属;转让的房子不是转让人唯一的合法住宅;征得转让的房子名下的所有成员同意;须经所在的村集体同意。

转让的房子的受让人必须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让人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没有享有过宅基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面积不足。

农村承包土地的转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当全部转让时,须征得土地承包户内所有成员同意;土地的受让人必须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须征得村集体同意。

九、农村土地政策?

8年农村产权经验,不邀自来。

第一,国家在农村产权上仅有框架性、指导性的政策。具体执行还要看地级市和县一级的条例、意见等。

第二,农村土地产权归集体所有。这个集体就是农村的最小单元:村民小组。可能有部分情况部分产权是归上一级村或者社区所有。但觉得不是个人所有。

你说的土地大致是要分三类:宅基地、耕地、林地。另外还有自留地、自留山不讨论。

宅基地使用权。不会说你迁走了就拆你房屋收回土地。你原始户口在那里,那房屋就有你的份(除非:你父母明确没有你的、产权证上没你名字、已买给同集体成员等情况),待你的使用权到期,才会消亡。(如果权属人合法消失且无继承的,那集体直接收回)

耕地、林地。在你和你的户流转权到期前都是你的使用权。如果有集体统一经营或者收受政策补助的,由集体统一分配收益。

然后说收回的事。

有几种可能国家可以收回:重大基建、公益和民生工程,国防等等国家层面原因的,会强制收回,但会按县级及以上的征收征用标准给予补偿。

当然,因为农村土地的法人是村民小组,土地赔付针对的就是小组而不是某村民,只有涉及地面以上的,由村民全权拥有的东西才会给你补偿,比如:房屋、自建沟渠、鸡鸭猪、农作物等等。

集体收回的。很少会出现集体不合道理的收回,如果有这种情况,上诉乡镇主管部门。可能收回的情况一是上一条国家征收的原因;二是集体因为权属调整、重新分配的原因收回,但都要有村民大会讨论、公示等等程序,程序不到或不当也可以上诉。

以上吧。

十、农村土地的纠纷?

也是在年后,遇到了跟你差不多的问题,不过比你们家的更复杂,我家的已经开始打官司了。从我最近咨询律师了解到,土地纠纷非常复杂,首先你们家有土地使用证或者确权证么,如果有证上会有写宅基地范围,这是铁证,如果没有找村委,县镇土地局协商。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事实在是不好解决。